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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章 生命为变强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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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您怎么能记得这么清楚?”余生眯着眼睛问到。

余生对阿尔曼将15年前的事情还记得如此清楚感到困惑。

即便是印象深刻也不应该深刻到将15年的事情每句话都记得很清楚的地步,即便是第一次和女朋友早起这样令人难忘的事情,15年后也不会记得这么清楚。

“哦,当时未来城正在研究阿云系统,正在搞科学家日常行为采集,所以每个科学家家里都安放了‘录音器’,自从他离开之后,我很伤心,我搞到一份关于我和刘锦夏所有接触过的录音资料,每天睡前都会听一段儿,就像你们睡前会听相声,会看小说一样,我睡前会听一段我们的录音,已经有7年了,所以他说得每一句话我都记得。”

余生听到这仿佛知道了是怎么回事:难道真得像修真小说里讲的,有些反派大佬会有怪癖,不爱少女,爱男童?

想到这,余生身子不由得迅速向离着阿尔曼远的方向挪了挪,双手抱紧自己的双臂,像个害怕的小媳妇一样,声音有些颤抖地说到:“虽……虽然你是SS级大佬,是我们生物科技部的主任,但我是不可能屈服你的,你如果那样做,我立马就像全城公布,你知道我的演讲还有有些分量的,你也知道我的脸皮可厚着呢。”

阿尔曼瞪大了眼睛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余生:“你在说些什么?”

“别装了,你都能听懂周杰伦唱歌,听不懂我这几句中国话吗?我不是刘锦夏,我对男人不感兴趣。”余生坐在沙发边上,一副发现不对立马就跑的架势。

阿尔曼这才明白,原来这小子是误会自己和刘锦夏的关系。

“不是你想的那样,我只是刘锦夏的一个……用现在的话说应该是‘粉丝’,我只是他的一个忠实粉丝,忠实到崇拜的那种,就像你喜欢明星周杰伦,天天听他的歌,难道你就想上他?”阿尔曼扶着额头说。

“哦。”余生这么一听好像也对,这才稍稍放松了一些,想来是自己真的误会了。

“不是说唯物主义科学不允许搞个人崇拜吗?”余生说。

“‘搞’这个词在你们中国很有意思,通过虚假宣传和非正常手段让人崇拜那才叫‘搞’,就像你们那些电视广告上买药的博士;而凭借才华和汗水赢得别人的崇拜不叫‘搞’,比如大家崇拜的周杰伦。”阿尔曼喝了口茶说。

“咦,你说得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。”余生为自己刚刚夸张的举动感到不好意思,坐在那尬笑。

“对,他说过:生命的目的是要搞明白这世界上的一些道理,然后……。”阿尔曼在然后之后突然顿住了。

“然后加以利用?”余生猜测。

他轻轻摇了摇头:“你还是听我我和刘锦夏的故事讲完吧。”

余生眨巴几下眼睛,擦了擦额头的虚汗,回到刚刚的位置,灌了口茶水,接着听。

阿尔曼继续讲述他和刘锦夏第一次相遇时1986年的故事:

……

阿尔曼沙发上惊坐起来:“你是说生存不是生命的终极目的?”

“是的,生存是生命的第一目的,但不是生命的终极目的。如果只是为了生存,所有的生物都不如变成树,在那一动不动就能活千年万年,何必像人这样颠沛流离,活得如此辛苦?”刘锦夏说。

这次,阿尔曼没有只是听刘锦夏的讲述,在他从沙发上做起来的那一刻起,他就开始参与了思考。

“哦,生命的终极目的是什么?这真是个高端的话题。”阿尔曼绕有兴致地说。

“先让我猜一猜。”他现在已经不拿眼前这个十五六的少年当孩子了,而是拿自己当孩子。

“在你们中国有句古语叫:‘酒足饭饱思什么欲’,难道说,在酒足饭饱满足了生命的生存之后,生命的目的是为了生命的繁衍?”阿尔曼说。

“那生命不停地繁衍又有什么目的呢?”刘锦夏追问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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